沙河逢同年高令

李维桢 〔明代〕

故人觞我沙河岸,十载相逢各诧颜。
腰佩鱼符今不贱,花开雁塔旧同攀。
傍河官柳低波绿,狎客仙凫占渚閒。
更把瑶琴留取醉,座中流水听潺湲。
按:整理自《古今图书集成》同年部

李维桢

(1547—1626)明湖广京山人,字本宁。隆庆二年进士。授编修,进修撰,出为陕西参议,迁提学副使,天启初以布政使致仕家居。又召为南京太常卿,不就,以荐为南京礼部右侍郎,进尚书。博闻强记,文章弘肆有才气,海内请求者如市,负重名四十年,其诗文声价腾涌,然多应酬之作,品格不高。有《史通评释》、《黄帝祠额解》及《大泌山房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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